9月20日,据中国之声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已经完成立法程序。经国务院批准,《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已于19日在商务部网站公布!
中国商务部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将审查外国实体,在其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是否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国可以规定限制其在中国境内的活动,规定即日起施行。美国早先将华为等中国企业纳入实体清单,中国此举被外界视为反制美国。
规定提出,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若有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对中国企业或个人的正常交易,或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采取歧视性措施, 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将采取相应措施。
规定所称外国实体,包括外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规定指出,官方将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办公室,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举报,决定是否对有关外国实体的行为进行调查。
经调查后,将决定是否将有关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若列入,可以决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
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国境内投资;
限制或者禁止其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入境;
限制或者取消其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数额的罚款;
其他必要的措施。
规定指,有关外国实体在公告明确的改正期限内改正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行为后果,可移出不可靠实体清单。
美国去年把华为等中国企业列入制裁的实体清单后,商务部去年5月31日就宣布,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环球时报》今年5月的社评称,由于美国总统特朗普扩大打压中国企业,中国准备将苹果等美国有关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又指将调查高通、思科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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