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示及质量管理问答
ㄧ、从食品标示及管理看业者卫生质量
包装食品在我们日常饮食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食品型态愈呈多样化的今天,「食品标示」已成为同学选购食品的重要指标;业者将食品质量及内容经由正确的标示方式显示在包装外观上,并适当的保存并出售,不仅代表对其产品的负责态度,也是食品质量的呈现方式。对同学来说,正确的标示除了可提供适当的消费信息外,同学正确的认知和适宜的选择购买,也是对消费权益的另一层保障。
食品卫生管理法即规定,有容器或包装的食品即应依法令规范,清楚标示相关事项。
二、食品标示包括那些事项
有容器或包装的食品,都应该用中文及通用符号显著标示下列事项:
(一)品名。
(二)内容物名称及重量、容量或数量;其为二种以上混合物时,应分别标明。
(三)食品添加物名称。
(四)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输入者应注明国内负责厂商名称、
电话号码及地址。
(五)有效日期。经公告需标制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条件者,应
一并标示。
(六)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标示事项。
三、市售国产食品常见可能造成之卫生质量问题
ㄧ、冷藏食品
(一)超过保存期限。
(二)冷藏不当。
(三)有异味。
(四)未依制造业原来制定之保存条件贩卖。
二、乳制品
(一)超过保存期限。
(二)保存温度不当。
(三)内容物与标示不符
四、如果同学在校内购买到卫生质量有疑义的食品时,该如何处理?
(一) 留下证据:立即保留「证据」(如当餐有异物的便当、过期的牛奶),如果同学隔餐再反应,不仅失去时效性,并且容易造成两造双方可能有不同说法,难以仲裁。
(二) 报告:立即携带「证据」向卫生保健组及生活教育组(平日)、教官或宿舍管理员(假日)反应,一经确定有食品之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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