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新能源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其中制定发展目标到2025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初步商业化运营,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进入全国城市前三名,占全市汽车产能30%以上。
意见还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推动新能源车型快速产业化,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对于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且单个新能源新车型首年销量突破1万辆的,市财政按照首年实际销量给予不高于500元/台的一次性研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
对新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新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核心关键零部件企业,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区政府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并按照“一事一议”,由市、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促进动力电池回收与再利用。督促整车制造企业和动力电池相关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支持电池残值再利用,鼓励实行统一标准,解决电池产品不一致、不兼容等问题,提高回收经济性。建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每个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同时给予试点示范项目5年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加快建设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围绕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发展配套的动力总成、变速器、电子控制系统、轻量化部件等高端零部件,前瞻布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对新引进入驻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已入驻上述基地或区域的企业开展增资扩产,对其新增的实缴注册资本给予同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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