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RF技术社区
本文来自君鉴科技
在移动终端被广泛使用的今天,公众对移动终端引起的电磁辐射健康效应一直有着极高的关注。虽然WHO明确表示迄今为止尚不能证实移动电话的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但为了避免潜在风险,相关组织对电磁辐射的暴露限值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国际上大体采用两种方案,一类是以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的时变电磁场导则作为电磁辐射安全防护的标准,另一类则是采用ANSI/IEEE C95.1为标准。中国的无线通信终端设备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则属于ICNIRP限值体系。
电磁辐射剂量指标的变化
根据 3GPP 的协议, 5G 频段被分为了两个范围:FR1 与 FR2。其中 FR1 为 450 -7125MHz, 被称作 Sub-6GHz。目前绝大部分的 Sub-6GHz 终端和 2/3/4G 终端的工作频率都在 6GHz 以下,在电磁辐射评估中所采用的物理量也是一致的,即比吸收率(SAR)。FR2 的范围则是从 24250MHz 到 52600MHz,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5G 毫米波频段。由于高频时超过 90%的功率会被皮肤的表皮层或者真皮层吸收,因此各标准中通常使用吸收功率密度作为评估毫米波频段的电磁暴露强度的参数。
电磁辐射标准的进展
1、 限值
ICNIRP 导则根据不同的频率范围制定了不同的基本照射限值。最新修订的 2020 版中针对普通公众且当暴露大于 6 分钟时功率密度限值的规定如下:
局部暴露的基本限值
频率>6 - 300GHz:吸收功率密度(Sab)在任意 4cm2 正方形表面上的平均值不得超过 20W/m2;
频率>30GHz:需增加额外的约束条件,即在平均区域为 1cm2 时,Sab 同时还不应超过 40 W/m2。
局部暴露的导出限值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于电磁辐射的评估采用的标准则是 IEEE C95.1。最新的 C95.1-2019 除了将旧版中基本限值的叫法改为了 dosimetric reference limit(DRL)、用 exposure reference level(ERL)替代了最大容许暴露(MPE)以外还对限值做了调整。
在电磁辐射的暴露场景为非受控环境时局部暴露限值如下:
DRLs
频率>6 - 300GHz:上皮功率密度在任意 4cm2 的平均值不得超过 20 W/m2;
频率>30 - 300GHz:如身体表面的暴露区域小于 1cm2,上皮功率密度在任意 1cm2 的平均值不得超过 40W/m2。
ERLs
但是目前 FCC 并没有明确表示会采用 C95.1-2019,所以在毫米波移动终端电磁辐射的符合性测试中功率密度的限值仍继续使用 C95.1-1992 中的 10W/m2。
作为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电磁环境与安全防护委员会电磁辐射与安全工作组的组长单位,泰尔终端实验室已对 GB 21288《移动电话电磁辐射暴露限值》进行了一系列修订,如增加了毫米波频段的电磁辐射限值。目前更新版已报批并计划在今年正式发布。
2、测试标准
由于现行的移动终端的电磁辐射评估规程都是围绕着 SAR 来制定的,其适用的频率范围为 6GHz 以下,所以目前的电磁辐射测试方案并不可用于毫米波频段。同时,受限于毫米波自身的辐射特性,毫米波终端通常采用大规模 MIMO 天线技术,这也表示使用传统的电磁辐射评估方案将会耗费巨量的测试时间。为了提高评估效率,国内外都计划在 5G 毫米波电磁辐射评估中增加数据仿真这一手段,即在测量功率密度之前先采用电磁辐射数值计算平台对人体关键组织或部位的电磁辐射剂量进行量化,从而达到减少实际测试量的目的。
目前 IEC TC106 的 JW11 和 JW12 两个联合工作组正在分别进行“靠近头部和身体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功率密度的评估:测量流程(6GHz - 300 GHz)”和 “靠近头部和身体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功率密度的评估:仿真技术(6 GHz - 300 GHz)“两个标准的制定工作。泰尔终端实验室也正在积极参与两个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并计划在国内开展同类标准的制定工作。
实验室目前对于 5G FR2 频段的测试能力
仿真
已建成适用于毫米波终端和基站 MIMO 天线辐射性能的数值评估平台,可用于移动终端及基站 MIMO 天线辐射安全性评估和空中性能优化等;
构建了可融合多种通信场景的无线信道传播模型仿真平台,可用于车联网通信仿真、5G 基站布局优化等。
测量
实验室测量系统适用于工作在 750 MHz - 110 GHz 的毫米波终端产品;
与各厂商联合开展了研究项目,完成超过 350 小时的测试。
审核编辑 黄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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