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7月31日,永太科技与宁德时代签署物料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及碳酸亚乙烯酯(VC)三大产品(合称为“原材料”)中的交易模式及价格等细节问题。
直至2024年1月9日,永太科技向外宣布公司与宁德时代已经敲定《物料采购补充协议》。此项新的补充协议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也并未构成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以及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重大资产重组状况。
根据这份补充协议,宁德时代在2024年及2025年需分别向永太科技采购至少10万吨不同型号的电解液。补充协议实施之后,原协议中原材价格对比标准失效,而原材料价格则需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制定。宁德时代向永太科技购入的电解液价格亦应参照永太科技参与招标的相关规定和价格逻辑来制定。另外,永太科技特定指派其附属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向宁德时代提供电解液。
永太科技声明,自原协议签订之日起,公司已全力推动锂电池材料上下游产业链的全面部署,成功实现了包括上游锂盐、添加剂以及下游电解液在内的完整产业链的构建。此次补充协议达成后,公司将向该核心客户供应的货品转换成更侧重于下游电解液产品,从而更好地发挥公司在整个新能源电解液材料领域的产业链优势,深度优化产业链各个环节整合效益,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进而稳住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
全部0条评论
快来发表一下你的评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