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日报》报道,4 月 28 日,《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详细规定了补贴范围与标准,IT之家对此进行了梳理: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个人消费者若将其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报废,并在自治区内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完成本地登记上牌后,即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对于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者,可获得每辆 12000 元的补贴;而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 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燃油乘用车者,则可申请每辆 9000 元的补贴。
补贴申领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需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使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经过审核,确认信息真实且完整,符合补贴条件者,将被批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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