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驰汽车被强制执行2.18亿,涉与江铃控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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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开资料,5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爱驰汽车有限公司的一项执行裁决,执行标的达到惊人的2.18亿元。该裁定源于其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

  成立于2017年2月的爱驰汽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郭超,为约8.68亿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其主要股东包括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州奥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存在多项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和终本案件信息。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技术路线和市场策略。自创立以来,该公司就致力于开拓欧洲市场,并选择了甲醇燃料电池作为其核心技术。然而,其产品线较为单一,市场竞争力有待提升。

  近期有媒体报道,爱驰汽车已决定退出中国市场,转而将重心放在德国。据悉,该公司已在德国设立欧洲总部,未来将以德国为主导进行销售活动。

  此外,爱驰汽车还与纳斯达克上市的SPAC公司哈德逊收购I公司达成合作,双方将通过合并爱驰欧洲公司,进军欧洲电动汽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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