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机制逐渐取代固定电价,可再生能源电力政策方向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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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经过去1个多月,但“531”光伏新政的冲击波仍然继续。

事实上,不止在光伏领域,在整个可再生能源行业,补贴的方式、规模都在发生急剧的调整,而补贴,只是政策实现方式的一种。

从全球范围来看,政策这只“看得见的手”,正在发生怎样的调整?其有哪些偏颇和待调整之处?政策的转向,又预示了可再生能源哪些新的发展方向?

众所周知,电力领域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上网电价/补贴、招标电价、净电量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从整个可再生能源领域看,制定中长期目标,仍然是最主要的政策工具,而这些目标,大部分是针对电力行业提出的。

到2017年年底,有超过150个国家提出了针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目标,其中有85个国家或地区提出,未来可再生能源电力占全部电力的比重将超过50%。制定中长期转型目标,可为行业提供明确的转型方向,但其局限性在于高度依赖持续的政治承诺,同时目标本身没有效力,需要持续的配套政策措施助其实现。

在所有的政策类型之中,采用固定电价(或上网电价补贴)与拍卖机制的国家数量最多,到2016年分别达到了83个和73个。

其中,固定电价(或上网电价补贴)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早期便被大量采用的政策,2009年以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拍卖机制。

在拍卖机制下,全球光伏与风电的价格不断下降。2016年,光伏发电的全球均价为50美元/兆瓦时,相比2010年近250美元/兆瓦时的全球均价下降了80%。同一时期,发展更为成熟的风电价格也下降了近50%。

此外,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也均实行了拍卖机制,例如丹麦、德国和荷兰的海上风电,阿根廷和秘鲁的生物质能发电,迪拜的光热发电等。

当然,税收优惠、退税、绩效激励、优惠贷款和担保等金融和财政激励政策也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这些政策可改善融资渠道,降低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前期高昂的成本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投资,或鼓励用户自愿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等。

可再生能源

不难看出,全球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已经在能源、社会、经济等领域引起了变革。然而,不同政策在各个国家或行业的推进程度取决于制定的目标、c情况、行业成熟度、技术水平以及其他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没有任何一种政策可以在所有情况下成为首选方案。

如前所述,目前的政策多集中在发电领域,未来除了进一步完善发电领域的政策以不断适应新的变化外,或还应将更多的目光放在交通运输和供热制冷等终端领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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