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国家标准

机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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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制图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机械制图》是1959年首次颁布的,以后又做了多次修改。本章将根据最新国家标准摘要介绍其中有关图纸幅面、比例、字体、图线、尺寸标注等内容的基本规定,其它一些规定将在后续有关章节中予以介绍。

??国家标准编号的含义以“GB/T 14689-1993”为例予以说明,其中:“GB”是国家标准的缩写,“T”是推荐的缩写,“14689”是该标准的顺序号,“1993”表示该标准颁布的年代号。

2.1.1 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1993

??绘制技术图样时,应优先采用表2-1中规定的基本幅面。必要时允许加长幅面,加长部分的尺寸,请查阅GB/T 14689-1993。

表2-1 图纸幅面

 

幅面代号

 

A0

 

 

A1

 

 

A2

 

 

A3

 

 

A4

 

 

尺寸B´L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e

 

 

20

 

 

10

 

 

c

 

 

10

 

 

5

 

 

a

 

 

25

 

 

 

1. 图框格式
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如图2.1.1-1所示,它们各自周边尺寸见表2-1。但应注意: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国家标准
(a)留有装订边图样的图框格式 (b)不留有装订边图样的图框格式

 

图2.1.1-1

2. 标题栏
每张图纸上都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按GB/T 10609.1-1989的规定画出,如图2.1.1-2所示。

国家标准
图2.1.1-2

学习本课程期间,制图作业建议采用图2.1.1-3的标题栏格式。

国家标准
图2.1.1-3

3. 附加符号
??·对中符号
??为了使图样复制和微缩摄影时定位方便,应在图纸各边长的中点处分别画出对中符号。
??对中符号用短粗实线绘制,线宽应不小于0.5mm,长度从图纸边界开始到伸入图框内约5mm为止。当对中符号处在标题栏范围内时,伸入标题栏的部分省略不画,如图2.1.1-4所示。

国家标准
图2.1.1-5

??·方向符号
??当标题栏位于图纸右上角时,为了明确绘图与看图的方向,应在图纸的下边对中符号处画出一个方向符号,其所处位置如图2.1.1-4所示。

??方向符号是用细实线绘制的等边三角形,其大小如图2.1.1-5所示。
??当图样中的方向符号的尖角对着读图者时,其向上的方向即为看图的方向,但标题栏中的内容及书写方向仍按常规处理。

2.1.2 比例(GB/T 14690-1993)

??比例是指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国家标准

??绘制图样时,应尽可能按物体的实际大小采用1:1的比例画出,但由于物体的大小及结构的复杂程度不同,因此有时还需要放大或缩小。

??当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选择表2-2中规定的比例。

国家标准

??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如:

国家标准

??图2.1.2-1表示同一物体采用不同比例后画出的图形。

 

国家标准
图2.1.2-1

 

2.1.3 字体(GB/T 14691-1993)

??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1. 字高
??字体高度(用h表示) 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2.5,3.5,5,7,10,14,20mm。如需要书写更大的字时,其字体高度应按的比率递增。
??字体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例如10号字即表示字高为10mm。

2. 汉字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字,并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公布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中规定的简化字。
??汉字的高度h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h/。
??书写长仿宋体汉字的要领是;横平竖直,起落分明,结构均匀,粗细一致,呈长方形。长仿宋体汉字的示例如图2.1.3-1所示。

 

国家标准
图2.1.3-1

 

3.字母和数字
??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两类,其中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的1/14,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的1/10,在同一张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类型的字体。
??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或直体,一般采用斜体。斜体字的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角。
??技术图样中常用的字母有拉丁字母和希腊字母两种,常用的数字有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两种,字母和数字的示例如图2.1.3-2所示。

2.1.4 图线(GB/T 17450-1998)

??图线是指起点和终点间以任何方式连接的一种几何图形,形状可以是直线或曲线、连续线或不连续线。图线的起点和终点可以重合,例如一条图线形成圆时的情况。

??当图线长度小于或等于图线宽度的一半时,称为点。

1. 线型
??GB/T 17450-1998中规定了15种基本线型的代号、型式及其名称,见表2-3所示。

??表2-4中列出了绘制工程图样时常用的图线名称、图线型式、宽度及其主要用途。

表2-4 常用的工程图线名称及主要用途

 

图线名称 图线型式 代号 图线宽度 主要用途
粗实线 ? A 粗线 可见轮廓线
细实线 ? B 细线 尺寸线、尺寸界线、剖面线、辅助线 重合断面的轮廓线、引出线 螺纹的牙底线及齿轮的齿根线
波浪线 ?国家标准 C 细线 断裂处的边界线、视图和剖视的分界线
双折线 ?国家标准 D 细线 断裂处的边界线
虚 线 ?国家标准 F 细线 不可见的轮廓线、不可见的过渡线
细点画线 G 细线 轴线、对称中心线、轨迹线 齿轮的分度圆及分度线
粗点画线 ?国家标准 J 粗线 有特殊要求的线或表面的表示线
双点画线 ? K 细线 相邻辅助零件的轮廓线、中断线 极限位置的轮廓线、假想投影轮廓线

 

??图2.1.4-1所示为图线的应用举例。

2.线宽
??所有线型的图线宽度应按图样的类型和尺寸大小在下列数系中选择,该数系的公比为1:(≈1:1.4):0.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
??机械图样中的图线分粗线和细线两种。粗线宽度应根据图形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之间选取,粗、细线的宽度为2:1。

3.图线的画法和注意事项(图2.1.4-2):
??① 同一张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虚线、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线段长短和间隔应各自大致相等。
??② 各类图线相交时,必须是线段相交。
??③ 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首尾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画或点,且应超出图形轮廓线约2~5mm。
??④ 在较小图形上绘制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画出。
??⑤ 当虚线、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是粗实线的延长线时,连接处应空开。
??⑥ 当各种线条重合时,应按粗实线、虚线、点画线的优先顺序画出。

2.1.5尺寸注法(GB/T 4458.4-1984)

2.1.5.1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

??①物体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②当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它说明)的尺寸以mm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它单位时,则必须注明相应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③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应为该图样所示物体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④物体上各结构的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1.5.2 尺寸的组成形式?

 

?⑴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
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
如图2.1.5-2所示。


图2.1.5-2

 

  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当尺寸界线贴近轮廓线时,允许尺寸界线与尺寸线倾斜,如图2.1.5-3所示。

 

图2.1.5-3

 

⑵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可以有下列两种形式。

??a. 箭头: 适用于各类图样,如图2.1.5-4(a)所示。

??b. 斜线: 常用于土建类图样, 如图2.1.5-4(b)所示。

 

(a) (b)
图2.1.5-4

 

??注意:
??① 一般情况下,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终端形式。
??② 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
??③ 尺寸线必须单独画出,不能用其它图线代替,也不能与其它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请思考: 图2.1.5-5中左面的图尺寸线画法有哪些错误

图2.1.5-5
图2.1.5-6

 

⑶尺寸值

??线性尺寸的值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当地位不够时也可以引出标注,如图2.1.5-6所示


??注意: 尺寸值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当无法避免时,必须将该图线断开。

 

国家标准
(a)
国家标准
(b)
图2.1.5-7

 

   线性尺寸值的方向,有两种方法注写,如图2.1.5-7所示。

??(a)尺寸数字注写方法一 :尺寸值应按左图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右图的形式标注

??(b) 尺寸值注写方法二: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值也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注意:

??① 一般应采用图2.1.5-7(a)所示的第一种方法注写。

??② 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用一种方法注写。

2.1.5 尺寸注法(GB/T 4458.4-1984)

??2.1.5.3 各类尺寸注法

 

图2.1.5-2

 

??⑴ 线性尺寸

  标注线性尺寸时应注意(参见图2.1.5-2):

??①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②两平行的尺寸线之间应留有充分的空隙,以便填写尺寸数字。

??③标注两平行的尺寸应遵循“小尺寸在里,大尺寸在外”的原则。

国家标准
图2.1.5-8
??⑵ 圆与圆弧尺寸

??圆与圆弧尺寸的标注方法见图2.1.5-8 所示:

??① 标注整圆或大半圆的非整圆时,尺寸线要通过圆心,以圆周轮廓线为尺寸界线,尺寸数字前加注直径符号“”。

??② 标注小于或等于半圆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半符号“R”。

??③ 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注其圆心位置时可采用折线形式,若圆心位置不需注明则尺寸线可只画靠近箭头的一段。

 

 

 

国家标准
图2.1.5-9

 

??⑶ 角度尺寸

  角度尺寸的标注方法见图2.1.5-9所示:

??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并注在尺寸线中断处,必要时可注写在尺寸线上方或外侧,也可以引出标注。


 

 

国家标准
图2.1.5-10

 

??⑷ 球面尺寸

  球面尺寸的标注方法见图2.1.5-10所示。

??① 标注球面的直径尺寸或半径尺寸时,应在符号“”或符号“R”前加注符号“S”。

  ② 对于螺钉、铆钉的头部、轴和手柄的端部等,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省略符号“S”,如图(b)


 

 

国家标准
图2.1.5-11

 

??⑸ 小尺寸

  小尺寸是指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尺寸数字的尺寸,其标注方法见图2.1.5-11所示。

??① 在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或注写尺寸数字时,可将箭头或数字布置在外面,也可将箭头和数字都布置在外面

  ② 几个小尺寸连续标注时,中间的箭头可用斜线或圆点代替

⑹ 对称图形尺寸

  对称图形尺寸的标注方法见图2.1.5-12所示。

??对称零件的图形如只画出一半或大于一半时,
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线,此
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图中上下两处"="
为图形对称符号)。

国家标准
图2.1.5-12

 

?

国家标准
图2.1.5-13

 ⑺ 方头尺寸??

  方头尺寸的标注方法见图2.1.5-13所示。

??方头的断面为正方形,方头的平面在视图中可用交叉的细实线表示,其尺寸标注可以a ×a表示,或在正方形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口"符号。
 

 

国家标准
图2.1.5-14

??⑻ 几种直径相近且又重复出现的孔

  几种直径相近且又重复出现的孔的尺寸标注方法见图2.1.5-14所示。

??① 在同一图形中,如有几种尺寸数值相近而又重复出现的孔时,可采用涂色标记或用标注字母的方法来区别。
② 相同直径的圆孔可采用图中的标注方法,如3×φ9,表示3个孔直径为9。

 

图2.1.5-15

??⑼ 厚度尺寸

  厚度尺寸的标注方法见图2.1.5-15所示。

??标注板状零件的厚度时,可采用指引线方式引出标注,并在尺寸数字前加注厚度符号"t"。

  2.1.5.4 尺寸标注举例(图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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