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色表和显色性是反应光源颜色的两个重要的量,不同光谱功率分布的光源可以有相同的色表,但是有相同色表的几种光源的显色性却可能完全不同,因此,只有讲色表和显色性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反映光源的颜色特征。用光谱功率分布不同的光源照明物体,产生的颜色感觉是不一样的,光源这样的决定被照物体颜色感觉的性质称之为显色性。显色指数是描述光源显色性的一个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简单介绍显色指数的计算。
三原色定义:所有颜色的光都可以由某 3 种单色光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但这 3 种单色光中任何一种都不能由其余两种混合产生,这 3 种单色光称为三原色。1931 年 CIE 规定,RGB系统的三原色为红光(R):700nm,绿光(G):546nm,蓝光(B):435.8nm。
在 RGB 系统中匹配某些可见光谱颜色时需要用到基色的负值,而且使用不便,于是国际照明委员会采用了一种新的颜色系统,1931 CIE XYZ 系统。该系统根据 1931 CIE RGB 系统,设想出三原色(X)、(Y)、(Z)来表示原来的三原色(R)、(G)、(B),XYZ 系统三刺激值与RGB 系统三刺激值的关系如下式
XYZ 系统中的色度坐标由下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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